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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朝胡汉融合视域下中古“五刑”刑罚体系形成史新论
周东平, 薛夷风
所谓上古“五刑”刑罚体系的观点是受儒家经典和战国时邹衍的“五行”思想等影响而产生的,在迟至秦汉时期律令尚未法典化的背景下,难以确认先秦乃至秦、汉初存在着规范的“五刑”刑罚体系。曹魏《新律》“更依古义制为五刑”的实践探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此后北朝少数民族王朝对中古法律史影响的一个亮点,是胡汉融合对中古“五刑”刑罚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,举凡“刑”的意涵演变、北魏绞刑入律在中国死刑立法中的划时代意义、流刑在北朝渐次进入正刑体系、鞭杖刑的转化、宫刑的一度死灰复燃等,无不与之相关。这对我们梳理中国古代刑罚史,尤其重新认识中古“五刑”刑罚体系的形成史和隋唐“新中国”等,多有启迪。
关键词: 五刑, 胡汉融合, , , 刑罚体系